4月28日下午,南京市雨花台区环保局组织召开全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企业配电监管系统安装工作会议,各街道(园区)环保科及全区48家大气管控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主要内容
一通报秋冬大气管控情况;二布置配电监管系统安装工作;三布置做好大气管控标准化规范化相关准备工作;四相关业务知识讲座。
污染治理设施配电监管系统意义
污染治理设施配电监管系统意义在于以过程保障结果;从人防到技防,预警企业违法风险;实现差别化管理。
实时告警,及时做好排查处理,避免因设备故障未及时发现,导致被环保稽查和处罚的风险。
客观数据,企业有验证数据基础,政府相关部门也能够动态掌握系统的监测数据。
防患未然,企业环保管理人员资源不足,难以掌握精细化的状态。企业可以借助系统数据轻松的做好排查工作。
目前,全区已有8家企业完成配电监管系统安装并运行,计划在今年10月底对我区企业配电监管系统全覆盖安装。
工作要求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严格执行环境空气质量应急管控方案,采取多管齐下、部门联动等系列举措推进空气质量应急管控措施落实:一企一策,指导签订管控承诺书。加强督查,督促环境问题立查立改。强化协调,建立迅速应急响应机制。做好服务,避免环境执法“一刀切”。加强宣传,及时准确做好正面引导。
下一步打算
全区将认真对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和管控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明确任务,提高标准,夯实责任,强化落实,推进全区大气环境质量稳步提升,确保不折不扣完成年度各项管控目标任务。
落地落细“一企一图”,实现起到“各级检查清楚、企业执行清楚、社会监督清楚”的效果。将统一制作环境管理一企一图、生产线(设备)停用标识。同时,在日常环境监管与应急管控检查中,将实地指导帮助企业加强环境管理,不断完善企业环境管理制度,提升企业自查自纠、自我完善能力。
区环保局对企业进行“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守牢雨花青山绿水”专题培训,由南京玖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王涛通过以案说法、以法评案形式介绍《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的重要法条,结合雨花实际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介绍土壤污染应承担的行政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以及民事法律责任。通过授课,进一步提升了相关企业对《土壤法》及生产经营中加强对固废、废水环保处置的相关法律要求的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