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升全区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规范运行水平,实现对企业生产运行、污染排放全流程、差别化、精细化管理,近日,区环保局召集我区大气应急管控清单企业、规模以上餐饮企业、日处理能力3000吨以上污水处理厂及直排企业等39家单位,对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管系统项目进行了重要部署安排。
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管系统对排污企业的产污设施和治污设施设置监控点位,对污染治理设施的用电数据、运行工况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测,监管部门和排污单位可以通过手机APP和电脑端实时掌握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状况,当企业发生工况改变或用电量波动较大时,平台会自动报警。对污染治理设施的用电监管不仅提升了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规范运行,为企业环保设施的信息化管理提供技术手段,也为监管部门提供了创新的监察执法方式,提升了环保监管效率和立案率,增强了执法的客观性、公正性。
区环保局要求各企业尤其是列入大气应急管控清单的火(热)电、钢铁、建材等企业,要即刻开展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管系统安装联网工作,并于年底前完成。区环保局还邀请了专业技术人员就大家关心的监控点位布局、需要安装的监控点位大致数量、实现联网所需各项成本等内容进行了讲解。